乐乐下葬后的第三天,陆家把我叫回了老宅。
我一进门,就看见茶几上摆着一叠纸。
最上面那张,是路口画面截图。
画面里,我站在街边,乐乐被抱上车,正回头朝我伸手。
拍得清清楚楚。
陆铭坐在沙发正中,眼下发青,胡子拉碴,像三天没睡。
林含靠在他旁边,脸上还有没消下去的抓痕。
马英梅一见我,就把一份打印好的材料拍到我面前。
“签了。”
我扫了一眼。
《情况说明》。
内容写得漂亮极了。
——我当时只听见孩子哭闹,以为是一家人争执。
——我虽曾大声呼喊,但并未确认对方身份,也未明确告知陆铭“孩子被拐”这一事实。
——电话中我情绪失控,表达混乱,导致陆铭未能准确判断事情的严重性。
好家伙。
字里行间,把陆铭摘得干干净净。
责任全落我头上。
我抬头看他,“你写的?”
陆铭揉了揉眉心,嗓音嘶哑。
“律协和合作方都在查。我只能这么解释。”
“所以呢?”
“所以你签字。”他看着我,“苏漾,你看见孩子被抱走又没拦下来,这事本来就有你的责任。你别逼我把完整画面彻底放出去。”
我真想给他鼓掌。
脏水泼得越来越顺手了。
“还有一份口供。”陆国胜沉着脸开口,“明天你去配合的时候,就说你没看清那两个人长相,车牌更没看清。”
我笑了。
“怎么,案子不查了?”
林含这时轻声细语地说:“嫂子,人都没了,再闹下去也没用。铭哥现在正是关键时候,他要是倒了,陆家怎么办?”
“陆家怎么办,关我什么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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